推進科學審判團隊建設 全面提高審判質效
來源:人民法院報
發(fā)布時間: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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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審判團隊應以權責清晰的角色定位為建設前提,以自主扁平的管理模式為建設重點,以高效優(yōu)質的司法績效為建設目標。
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完成后,全國法院法官人數由改革前的21萬余名減至現在的12萬余名,如何推進科學審判團隊建設,全面提高審判效率,就成為擺在各級法院面前的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事實上,自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正式提出科學審判團隊建設這一命題后,各地法院便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諸如“3+3+1”“2+2+1”“1+1+1”“2+1+1”等符合各地實情的由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組成的審判團隊配備模式。由于審判團隊的組建較好地實現了行政管理與審判管理的分離,引入了更具凝聚力的團隊精神,形成了更專業(yè)化的分工協(xié)作,從而對全面提高案件審判質效起到了切中肯綮的作用。
但從筆者觀察和掌握的情況來看,當前審判團隊建設仍存在某些不足與短板:如團隊職責定位不準、團隊成員角色混同、內部職責分工不明、整體協(xié)作能力較弱、績效考核不夠科學,等等。上述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掣肘審判團隊的潤滑磨合,從而使團隊功能難以得到最大限度發(fā)揮。導致上述問題產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多年來行政化管理的慣性使然,也有短期內司法輔助人員無法保障到位、司法權力內部運行規(guī)則尚待健全等現實塊壘,中間也還摻雜著部分人員因未能入額而導致的力量空耗等因子。因此,應將推進科學審判團隊建設列入“優(yōu)先工程”抓緊落實。在此過程中,我們既要客觀評估本院本地實情,在頂層設計框架下注入鮮明的“地方特色”;同時也要充分遵循審判規(guī)律與團隊管理規(guī)律,實現審判團隊作用最大化。筆者認為,科學審判團隊建設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科學審判團隊應以權責清晰的角色定位為建設前提。根據社會心理學中的角色理論,團隊中或社會中的個體所承擔的角色其實既是一套期望系統(tǒng)也是一套行動規(guī)則,在其角色出現異動情形下,尤其應防止因角色沖突而導致的組織體紊亂。就當前法院審判團隊建設而言,因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均屬于新的角色,這要求二者在做好各自角色轉變的同時,應在其與書記員組成的三角結構中明確劃定各自權限。法官作為審判團隊的主導者,其職責主要為審閱案件材料、擬定審理方案、主持開庭、調解或詢問當事人、制作或指導法官助理起草裁判文書并簽發(fā)、決定其他程序性事項并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進行指導等。法官助理主要是協(xié)助法官開展工作,其職責主要是摘錄證據和歸納爭點,組織庭前證據交換和庭前調解,調查取證,接待訴訟當事人,辦理司法鑒定、評估、審計等事項中的業(yè)務性工作,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案例及其他參考資料,對疑難案件進行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見、草擬裁判文書等輔助性事項。書記員作為事務性工作者,其職責主要是送達法律文書、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庭審案件記錄,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等。
科學審判團隊應以自主扁平的管理模式為建設重點。有效的管理是維持成功團隊的必備要素。在去行政化已成為本輪司法改革共識的當下,審判團隊的自主空間無疑將大大增加,因而對其團隊管理的要求也將轉變?yōu)閮炔孔灾鞴芾砟J?。從某種程度而言,審判團隊應該成為司法事務“自治”的微觀單元。如在審判團隊的組建上,應堅持“雙向選擇為主、指定安排為輔”的原則,充分尊重各類人員的個人意愿,允許主審法官與法官助理、書記員之間自由組合,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組建彼此信任的審判團隊。在內部管理上,應充分發(fā)揮主審法官在團隊中的主體作用,將與日常審判工作相關的管理職權交給主審法官,充分發(fā)揮審判團隊的自我管理作用,允許其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等輔助人員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做出個性化設計,并享有團隊內部的案件分配、工作調度、業(yè)務監(jiān)督等管理職權,并對團隊整體辦案質量負責。在績效考核上,可將考核單元設置在審判團隊,同時對各類人員的工作量進行科學測算,從而確??己说木珳驶蛯蛐?。
科學審判團隊應以高效優(yōu)質的司法績效為建設目標。歸根結底,組建模式各異的審判團隊都是為了應對日益增長的辦案壓力和獲得更加良好的審判績效,這就要求團隊建設必須著眼于整體效率的發(fā)揮,充分激發(fā)出每個成員的最大潛能。為實現這個目標,審判團隊應做到內外兼修,雙管齊下。從內部來看,要制定好團隊整體目標及實施計劃,細化工作流程,統(tǒng)籌工作任務。對于工作中遇到的瓶頸和困難,群策群力共同協(xié)商解決,并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工作失誤和瑕疵。每個團隊成員要不斷加強業(yè)務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業(yè)務水平,不讓團隊整體工作在自己的工作環(huán)節(jié)卡殼。主審法官要定期開展工作講評,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工作要點,統(tǒng)籌推進工作。從外部來看,要充分利用司法輔助辦案系統(tǒng)、“智審”、中國裁判文書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強案件節(jié)點控制,建立工作流程和標準,實現案件信息全流程共享。與此同時,還要加強與其他審判團隊的合作交流,對于同類型案件,做到統(tǒng)一裁判尺度,建立同類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對于疑難復雜案件,要充分聽取部門法官會議和專業(yè)法官會議意見,縮短辦案周期,防止裁判風險和冤假錯案。
總之,科學審判團隊建設是個系統(tǒng)工程,既需要法院立足自身特點做好頂層設計與正面引導,更應充分發(fā)揮審判團隊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內生成長。唯其如此,員額制改革落地后才能真正釋放審判生產力。(禹愛民 李明耀)
(原文鏈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8/14/content_12896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