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發(fā)布時間:2020-12-25
閱讀次數:
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中國建設
中共中國法學會黨組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tǒng)完備,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法治思想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體現了深遠的戰(zhàn)略思維、鮮明的政治導向、強烈的歷史擔當、真摯的為民情懷。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法學界、法律界的重大政治任務。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在多思多想、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統(tǒng)把握、融會貫通上下功夫,在學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國建設由誰領導的問題,科學指明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十一個堅持”中,首要的就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充分表明黨的領導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統(tǒng)領性、全局性、決定性地位。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全面依法治國,絕不是要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而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改善黨的執(zhí)政方式、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國際國內環(huán)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zhí)政地位、改善執(zhí)政方式、提高執(zhí)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tǒng)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確保黨的主張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必須堅持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guī),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
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國建設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科學指明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立場。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tǒng)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是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內容。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把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貫穿到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zhí)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耀人民心田。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明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注重調動人民群眾投身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群眾在實踐活動中所表達的意愿、所創(chuàng)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fā)揮的作用,通過不斷深化立法、執(zhí)法、司法公開,擴大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注重廣察民情、廣納民意、廣聚民智,充分激發(fā)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創(chuàng)造偉力,使全面依法治國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的創(chuàng)造性實踐中。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國建設走什么路的問題,科學指明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正確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我們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f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決不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走西方所謂“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世界上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法治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核心要義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增強自信、保持定力。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智慧和資源,中華法系在世界幾大法系中獨樹一幟。要注意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tǒng)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yǎng)、擇善而用。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yōu)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與國家治理、法律制度與國家制度的關系問題,強調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指明了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正確路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wěn)定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tǒng)性、規(guī)范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安排。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fā)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體現。在統(tǒng)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yè)、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zhàn)、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提升法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
統(tǒng)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的必然要求。必須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zhàn)略布局,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綜合利用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手段開展斗爭,占領法治和道義制高點,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核心的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推動全球治理變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把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什么目標的問題,科學指明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貫穿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各個領域,涵蓋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個環(huán)節(jié),涉及法律規(guī)范、法治實施、法治監(jiān)督、法治保障、黨內法規(guī)各個方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正確方向。要發(fā)揮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的互補性作用,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從嚴治黨。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實現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健全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確保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規(guī)律、不利于依法治國的保障機制,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完備的制度保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堅持以黨內監(jiān)督為主導,健全人大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行政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制度,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統(tǒng)計監(jiān)督職能作用,推動各類監(jiān)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完善黨內法規(guī)制定體制機制,做好黨內法規(guī)制定工作,推動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
我國即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點任務、重大關系、重要保障,切實將學習成效轉化為做好法學法律工作的強大動力,轉化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在法治中國建設新征程上實現新擔當新作為。
《 人民日報 》( 2020年12月25日 第09 版)